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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1-02 访问量:9278 【字体:大 中 小】
(一)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计生部门开具的《育龄妇女生育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
(三)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医疗费用原始凭据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
(五)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交相关医学证明;
(六)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其所在单位的证明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配偶是城镇居民的,提交《失业证》原件、复印件。
(七)职工邮政储蓄银行的银行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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