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登记
一、社会保险登记
(一)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二)所需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保险申报表》;
3、《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执业证件副本原件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电话
0635-8507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