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鲁人社字〔2023〕54号文件规定,吸纳离校3年内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和处于失业状态的16-24周岁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并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单位,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见习单位就业见习补贴。如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我中心受理了高新区企业聊城鲁西骨科医院提交申请补贴材料,通过对提交材料、社保和就业登记、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审核,共有23人符合申领条件。
现将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7月2日至7月8日(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高新区社保中心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0635-2187519
聊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