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8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做好近期失业保险稳就业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3〕70号)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第三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单位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11月8日至11月1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实名向聊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反映。非实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监督电话:8507367
附件:2024年高新区第三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汇总表
聊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