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聊城高新区人才网

当前位置:首页> 办事指南> 生育保险

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如何核算

发布时间:2018-01-02  访问量:7554  【字体: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为本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

(一)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二)女职工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15天;妊娠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假20天;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30天;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产假42天。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