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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9年度聊城高新区(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中、初级评审委会员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4  访问量:7396  【字体:

各有关单位:

     2019年度聊城高新区基层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会议已经结束。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各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制度的规定,现进行异议期公示,异议期为20201214日至20201225日(10个工作日)。请各有关单位按规定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广泛征求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意见。群众有异议的,要及时调查了解落实。对结果有异议的人员,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名向高新区政工部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

     异议期结束后5日内,将征求意见采取的形式、有无异议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高新区政工部,同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中逐级提交异议期结果,以便及时报审公布。

通讯地址:聊城高新区长江路1号管委会522室,邮政编码:252000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治工作部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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