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和有关文件规定要求,现就开展2019年度工程技术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工程技术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助理工程师)评审系统申报时间2019年9月23日—10月20日,材料提交时间:2019年10月21日-25日。地点:中华路99号聊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1楼大厅
二、申报条件及有关政策要求
(一)助理工程师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4.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三、定级条件及有关政策要求
(一)助理工程师
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
上述各类毕业生都要由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认为合格后方可评选。
四、申报程序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
(一)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公布申报评议方案(公开专业技术岗位数、公开任职条件、公开推荐办法)。
(二)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件。
(三)用人单位组织推荐(公开申报人述职、公开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排序(按申报人在本单位同等级同系列推荐人员中的推荐排序),张榜公布评议推荐结果。
(四)单位组织整理填报有关申报材料。
(五)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实,重点审查其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内容格式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落实个人诚信承诺制度。
(六)公示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将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中“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模块填报打印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有关申报材料、投诉受理部门及受理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其他申报材料可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供查验。
(七)组织填写《“六公开”监督卡》。单位全体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在“六公开”监督卡上签字,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单位领导审核签字。
(八)单位审查整理申报材料。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按要求提供并装订好自己的申报评审材料,单位认真审核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整理规范,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主管部门。
(九)主管部门审核。对所辖单位上报的评审材料,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无异议的在《评审表》上签署意见:“经审核,该同志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推荐”,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及时报送呈报部门。
(十)呈报部门审核呈报。呈报部门对报送的评审材料认真审核,无异议的签署呈报意见,由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按规定时限呈报。
五、呈报的有关材料和要求
(一)申报人须提供的评审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使用《山东省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正常晋升评审申报,符合定级条件的使用《山东省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定级申报: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8份(原件,标准白色A3纸型,正反面打印,“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自动生成。省高评委另有规定的除外)。
2.学历及学位证书。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能正常查验学历信息或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能正常查验学位信息的人员,不需再提供证书原件,由用人单位根据系统中个人填写的学信网验证码(有效期5个月以上)查验并统一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截图替代。上述网址无法查验的仍需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其中取得后学历者,要求同时上报参加工作时的学历、中间学历及评审依据学历或相应“电子注册备案表”,如学历证书丢失且无法在上述网址查验的,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3.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
4.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书(原件)。
5.近五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经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复印件)。破格申报人员须另提供任现职以来两年优秀的考核登记表(含近五年)。
6.有效的外语证书(原件)。
7.有效的计算机证书(原件)。
8.近五年继续教育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9.《“六公开”监督卡》2份(原件,个人申报材料中装订1份,“2019年报送职称评审有关材料明细”中装订1份)。
10.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表1份(原件)。
11.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A4纸型,2000左右)。
12.代表性成果及奖励证书(原件,不超过3件,省高评委或标准条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13.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原件,不超过3件)。论文应在目录上作好标记,并将文章折页,以方便查阅。同时提交在中国知网、维普数据库或万方数据库等主要网络数据平台的论文在线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内容应包含论文题目、作者名称、作者所在单位、发表期刊名称、发表时间等信息。打印页面由所在单位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经SCI收录的文章提交市级以上医学科技情报所的检索证明,同时提交论文的中文译本(作者、摘要、前言、影响因子等均须翻译,并由单位审核盖章)。
通过鉴定的成果奖励或论文等须提交项目鉴定表,且项目鉴定表课题承担人一页应有鉴定部门的公章,已结题的提交结题证书;科研成果获奖的应同时提交项目鉴定表或结题证书、获奖证书及获奖公报(光荣册)原件。
14.单位推荐意见书(原件,注明XXX同志在晋升XXX等级XXX系列推荐人员中列第XX位,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15.参加学术团体、社会兼职证书(原件,数量不超过3件)。
16.事业单位“双肩挑”人员申报职称,需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原件。
17.符合破格晋升条件者,须由所在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破格推荐报告1份,并由呈报部门核准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18.经组织安排参加援外、援疆、援藏、援青、援川等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写,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须按顺序装入纸质档案袋中,一名申报人的材料放入一个纸质档案袋,档案袋封皮列出目录(自行打印目录粘贴到档案袋正面),实际材料件数与材料目录必须相符。材料袋正面注明:申报职称、申报人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以上材料交政工部审核确认,以企业为单位统一提交申报材料,个人提交的不予受理。另外需单位一并提报附件1-4表格,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应履行的手续及要求
(一) 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实无异议,并按规定时间报送。
(二)申报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书写、打印上报,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漏页、缺页。
(三)各单位要将贯彻落实申报推荐程序,执行“六公开”制度、“双公示”制度(评前公示和异议期公示)的纸质资料、影像资料整理归档,并报送开发区政工部备案。
各单位请按规定时间提交审核、报送申报材料。请严格按照“2019年度职称申报材料填报说明”填写申报信息。
联系电话:8509095
高新区职称评审工作QQ群:584191403
附件:1、2019年度职称申报材料填报说明
2、附件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