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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的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17  访问量:2310  【字体:

为适应当前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企业复产复工和脱贫攻坚需要,积极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全力做好保复工、稳就业工作,根据聊城市人社局《关于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做好保复工稳就业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拟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142人,现将招聘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本次开发的临时公益性岗位全部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4、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6、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8、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二、岗位职责范围和薪酬待遇

按照“一村(社区)一岗”的原则,面向辖区内所有行政村(社区)进行开发,专项从事农村劳动力调查、招聘信息发布、组织农民工外出务工、协调返乡农民工就业地就近就业、服务返乡农民工创业、宣传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等公共就业服务工作。

本次开发的临时公益性岗位按照每人每月600元标准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期限至2020年6月底。

三、临时公益性岗位招用程序

(一)提出申请。符合条件且有意从事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向所在村委(社区居委)提出申请,村委(社区居委)择优向所在乡镇(街道)人社所推荐并提交申请人员居民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等相关材料。

申请报名时间:2020年3月18—3月20日

(二)确认资格。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申请人员相关材料后,统一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予以资格确认。

(三)考察录用。乡镇(街道)通过比选、面试、走访等形式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考察录用。原则上各行政村(社区)的临时公益性岗位在本行政村(社区)申请人员中产生;本行政村(社区)没有合适人选的,岗位指标可在本镇(街道)范围内按照有利于开展工作的原则调剂使用。

(四)手续办理。对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高新区人才网公示3天,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人选,由乡镇(街道)为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并报市人社部门备案。

四、岗位管理

临时公益性岗位录用人员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具体统一指导订立劳动合同,统一安排工作任务。乡镇(街道)人社所和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咨询电话:0635-8507369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治工作部

                          2020年3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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