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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聊城市高端引才示范基地和重点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01  访问量:4532  【字体: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聊发〔2017〕18 )和《聊城市高端引才示范基地和重点单位奖励扶持办法》聊人组办发〔20185 精神,现就开展聊城市高端引才示范基地和重点单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高端引才示范基地”,是指全市范围内经遴选产生的在引进高端人才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对推进全市引进高端人才具有示范作用的企事业单位;“高端引才重点单位”,是指全市范围内经遴选产生的具有引进高端人才需求和潜力的企事业单位。

(一)引才示范基地,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5 年,在本单位申报入选或者全职引进至少 1 名国家“千人计划”专家;或引进 1 名经《聊城市引进人才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认定的第一类人才。

2. 5 年,在本单位申报入选至少 2 “万人计划”专家、泰山学者或泰山产业领军人才。

3. 5 年,在本单位申报入选 1 “万人计划”专家、泰山学者或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或引进 1 名经《聊城市引进人才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认定的第二类其他人才且在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方面成绩突出。其中满足 1  2 的申报单位经资格审查属实直接予以认定。

(二)引才重点单位,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行业领域内具有重要影响,主营业务符合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且在引进人才工作方面做出较为突出的贡献;

2. 3 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均不低于 1000 万元,且平均增

长不低于 10%近三年研究与开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5%;

3. 拥有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平台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院士工作站、千人计划工作站等

二、申报程序

市属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一站式”服务平台;县属事业或企业(按属地原则单位,由县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审核后报县级“一站式”服务平台,经由县级人社部门审核、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报市“一站式”服务平台进行要件审查和初步遴选。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或认定,研究确定候选名单。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提交《聊城市高端引才示范基地(重点单位申报表》(详见附件)一式三份。与佐证材料一并使用A4 纸双面印制并装订成册。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证明申报条件和《申报表》中涉及到的高层次人才证书、获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平台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四、有关要求

申请材料请于 2019  8  23 日前报送至高新区引进人才“一站式” 综合服务平台,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报送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电话:8509095

邮箱:lcgxqrc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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