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公告》“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等规定,结合报名审核通过、缴费人数。经研究,决定按照1:3的比例对相应岗位进行核减或取消。现将核减及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有关情况进行公告。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也可放弃应聘并申请退费。
序号 |
用人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等级 |
岗位类别 |
招聘计划数 |
缴费人数 |
比例 |
核减及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情况 |
备注 |
1 |
聊城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法务总监 |
总监级别 |
D类 |
1 |
0 |
1:3 |
取消 |
|
2 |
聊城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投融资岗 |
三级员工 |
B类 |
1 |
1 |
1:3 |
取消 |
|
聊城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