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聊城市“水城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规定,对进入2020年聊城市“水城优才”高新区事业单位岗位面试范围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结合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网络方式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5月25日至5月26日下午5:00,参加面试人选须按指定方式将相关材料发至面试邮箱(lcgxqscyc@163.com)。
二、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资格复审时,面试人选须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山东省聊城市2020年“水城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
2.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普通高校在读生可提交盖有学校公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扫描件;学生证丢失或信息不全的应提交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扫描件。
3.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国(境)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扫描件。
4.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专科等学习阶段相关材料扫描件。
5.《山东省聊城市2020年“水城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并按手印)扫描件。
6.相关奖惩材料扫描件等。
三、材料发送方式和邮箱
1.报考人员提交的电子版扫描件,要保证清晰,将资格复审所需资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发送,文件名格式为“岗位名称+报名序号+姓名”,如“A00123张三”。
2.材料发送邮箱:lcgxqscyc@163.com。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一旦发生不具备录用条件的情形,应如实报告情况,经核实后,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或拟录用的人选。
2.请报考人员妥善保存相关纸质材料,并对真实性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发送资格复审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3.因个人原因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请提前书面告知。
4.资格复审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需保持畅通。因材料准备不全和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复审的,责任自负。
5.因资格复审环节出现的岗位上的人员空缺,按面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面试人选,将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电话方式告知递补人员。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损失递补面试的机会。
联系电话:0635-8507125 17863501211
聊城高新区政工部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