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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聊城高新区公开招聘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15  访问量:3861  【字体:

根据《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9]1号)、《聊城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聊教体字[2020]17号)等规定,经市人社局核准备案,现将2020年高新区公开招聘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与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原聊城市教育局)签订培养协议的2020届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

2020年度被高校录取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不再参加本次招聘,研究生毕业后,参加毕业当年的招聘。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7日8:30—18: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高新区管委会10楼1001会议室(高新区长江路1号)

报名须提交材料:

1、2020年高新区公开招聘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

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校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与报名表同一底版)

四、面试时间及方式

面试时间:2020年6月21日上午8点

面试地点:高新区实验小学  

面试方式: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指定教材,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分数为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法确定。

面试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聊城高新区人才网(www.lcgxqrc.gov.cn)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

考察工作在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安排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时,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将公费师范毕业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学业成绩纳入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工作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聊城高新区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单位与“先上岗、再考证”的2020届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2020年省属公费师范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以及考察工作的相关事宜,请直接咨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报名咨询电话:0635-8507317

 

附件1:2020年高新区公开招聘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汇总表

附件2:2020年高新区公开招聘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表

附件3:2020年高新区公开招聘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面试使用教材

 

聊城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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